您现在的位置: 首页 > 交易信息 > 国企采购 > 中标候选人公示
详情信息

含山经济开发区(南区)污水处理厂设备采购及维修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

发布时间:2024-10-29 浏览:
0f23c253-c0c4-400b-8942-00eb90cd8d2f 04e638e2-5c15-474d-8259-b213588f9242

项目名称

含山经济开发区(南区)污水处理厂设备采购及维修项目

项目编号

MASJY-QT-H-2024-1203

最高限价

93万元

招标人

含山工业园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

招标代理

机构

名称

安徽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

地址

安徽省马鞍山市含山经济开发区东门河畔安置小区门面房1-12号

联系人及电话

郑莉 0555-4331266

开标时间

2024年10月29日09点00分

中标候选人

名称

合肥千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

投标价

595000.00

其他

公示时间

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(如公示第三日为双休日或节假日,则顺延至双休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)

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

1、若投标人对公示中的结果有异议,可在公示期内提出,提出方式见招标文件(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及电话:郑莉0555-4331266)。

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,应在工作时间(上午800-1200,下午230-530,双休日、节假日休息)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。

2、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,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招标人提出投诉。

3、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。

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:

(一)异议应实名提出,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:

1)异议人的名称、地址、有效联系方式;

2)项目名称、项目编号和标段号(如有)

3)被异议人名称;

4)具体的异议事项、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;

5)明确的请求及主张;

6)提起异议的日期。

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异议的,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(需有授权委托书原件)签字并加盖公章。异议人需要修改、补充异议材料的,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。

(二)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予受理:

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;

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;

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;

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、难以查证的;

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,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;

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、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。

安徽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签于 2024/10/29 15:27:0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