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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涂县全民健身基础设施提升项目2025年口袋公园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

发布时间:2025-07-18 浏览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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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名称

当涂县全民健身基础设施提升项目2025年口袋公园建设工程

项目编号

E0-14-2025-0216001

标段名称

当涂县全民健身基础设施提升项目2025年口袋公园建设工程

标段编号

E0-14-2025-0216001-1

招标人

当涂县城市管理局

项目统一代码

2207-340521-04-01-309968

最高限价

13837172.81元

代理机构

2024澳门开门奖结果

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

马鞍山市雨山区印山东路2009号(印山东路与湖东中路交叉口)汇通大厦附楼五楼何军0555-5200922

招标方式

公开招标

评标办法

综合评分法

开标时间

2025/7/15 9:00:00

计划工期

100日历天

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

详见附件

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

详见附件

第一中标候选人

名称

浙江新桃源园林工程有限公司

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

具有相应园林绿化施工能力

投标工期

响应招标文件要求

地址

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莫干山路678号11幢304室

投标价(元)
/费率(%)

10565188.88

项目负责人

王希茜

资格证书名

称及编号

园林绿化类专业高级工程师

G3300386470

技术负责人

寿亦超(园林绿化类专业高级工程师,证书编号:G3300237881

质量标准

响应招标文件要求

项目负责人获奖

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获奖要求:无

项目负责人业绩

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业绩要求:无

技术负责人获奖

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获奖要求:无

技术负责人业绩

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业绩要求:无

企业获奖

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获奖要求:无

企业业绩

2023年口袋公园建设(二期)项目

第二中标候选人

名称

卓越市政园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

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

具有相应园林绿化施工能力

投标工期

响应招标文件要求

地址

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廿里镇圣效大道6号1幢108室

投标价(元)
/费率(%)

10540025.75

项目负责人

罗杰

资格证书名

称及编号

园林绿化类专业高级工程师

G3300307543

技术负责人

贵美芬(园林绿化类专业工程师,证书编号:ZC3308202303479

质量标准

响应招标文件要求

项目负责人获奖

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获奖要求:无

项目负责人业绩

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业绩要求:无

技术负责人获奖

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获奖要求:无

技术负责人业绩

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业绩要求:无

企业获奖

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获奖要求:无

企业业绩

墨上花开C地块景观绿化工程

第三中标候选人

名称

杭州中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

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

具有相应园林绿化施工能力

投标工期

响应招标文件要求

地址

萧山区城厢街道潘水路186号

投标价(元)
/费率(%)

10501256.65

项目负责人

俞浩锦

资格证书名

称及编号

园林绿化类专业高级工程师

G3300372344

技术负责人

曹利锋(园林绿化类专业高级工程师,证书编号:G3300372427

质量标准

响应招标文件要求

项目负责人获奖

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获奖要求:无

项目负责人业绩

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业绩要求:无

技术负责人获奖

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获奖要求:无

技术负责人业绩

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业绩要求:无

企业获奖

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获奖要求:无

企业业绩

新街长山文化体育公园项目

公示时间

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(如公示第三日为双休日或节假日,则顺延至双休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)

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

1、若投标人对公示中的结果有异议,可在公示期内提出,提出方式(线上或线下)见招标文件(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:吕梁;0555-5200960)。

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,应在工作时间(上午8:00-12:00,下午2:30-5:30,双休日、节假日休息)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。

2、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,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:当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投诉(提出方式见招标文件)。联系电话:0555-6797976。

3、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》等法律法规,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:

(一)异议应实名提出,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:

1)异议人的名称、地址、有效联系方式;

2)项目名称、项目编号、标段号(如有);

3)被异议人名称;

4)具体的异议事项、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;

5)明确的请求及主张;

6)提起异议的日期。

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异议的,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(需有授权委托书原件)签字并加盖公章。异议人需要修改、补充异议材料的,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。

(二)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予受理:

1、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;

2、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;

3、异议材料不完整的;

4、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、难以查证的;

5、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,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;

6、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、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。